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资本金动态补充、担保风险补偿、担保业务降费奖补等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融资保障。

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