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六十一条有效物业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应当由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承担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