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五十九条有效业主转让物业时,其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予退还,一并转让给新业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