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秸秆基料化利用项目,引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秸秆育苗等产业。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