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指导、督促会员依法生产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