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市政设施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