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设传统村落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全部上线。
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旅广体等相关部门做好传统村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关实物和场所的普查工作,登记其数量、种类、分布、现状等情况,建立档案。鼓励按照“一村一档”制作动态的数字化传统村落档案,建立健全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信息系统。
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