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自治州和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阿图什无花果古树名木认定保护,挖掘整理体现阿图什无花果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民族、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采取传承、传播等方式予以保护。

建立阿图什无花果产业及文化宣传推介体系,组织开展“阿图什无花果百岁果园”“阿图什无花果民俗街”等产业和文化的宣传、推介,提升无花果品牌影响力。

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