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设全市统一的电梯应急处置指挥平台,组织协调电梯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职责配合做好电梯安全救援处置工作。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非本单位维护保养的电梯实施救援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