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保护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