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章 灾害应急第三十五条已修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的气象台站对气象灾害进行跟踪监测,开展现场气象服务,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变化趋势,为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