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八章 保障监督第七十二条有效在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