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八章 保障监督第六十九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支持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