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安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