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科技创新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创业创新孵化机制,建设创业创新孵化载体,建立专利导航基地、中试基地、知识产权服务网点等公共技术平台,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标准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