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规划建设第三十四条有效根据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布局需要新设立省级开发区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人民政府开发区相关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