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发展本省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