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其他客运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