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权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