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