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八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出席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于会议前通过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向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书面请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