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六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需要表决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提出,经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机构进一步研究后向主任会议报告。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