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管理机构应当科学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防止超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过度开发。

从事旅游项目开发应当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依法报经批准。

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旅游观光、休闲娱乐、体育训练等设施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