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阳宗海保护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优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