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质量控制与验收第二十七条有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应当责令改正。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