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规定对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分类评级,并根据分类评级结果实施分类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制定系统重要性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认定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