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支付业务规则第二十六条有效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以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非银行支付机构认可的安全认证方式访问账户,不得违反规定留存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敏感信息。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