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