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对从业后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可以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调整其资质等级或者注销其资质证书。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终止业务的,应当到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注销资质,交回资质证书。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