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章 标准化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作为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设计单位应当优先选用。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参与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