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继承红色传统、弘扬革命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