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章 其他事项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城市河流、湖泊、水塘等公共水域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禁止在城市河流、湖泊、水塘等公共水域内违规取土,禁止向城市河流、湖泊、水塘等公共水域内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污染物。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