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内山体、水体、林地、草地、古树名木的保护。

鼓励推行城市立体绿化。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