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章 科学技术人员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科技人才培养机制,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急需、紧缺的创新型人才。自治区建立健全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政策,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力度,打造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