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科技人才培养机制,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急需、紧缺的创新型人才。

自治区建立健全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政策,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力度,打造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队伍。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