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章 食品安全保障/第四节 食品追溯第四十一条有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保障食品可追溯,记录和保存进货、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存、销售、检验、召回和停止经营等信息,记录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采用电子台账方式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