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已修改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制定业主自行管理方案。方案应当经全体业主依法表决通过,并书面向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自行管理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自行管理的执行人或者负责人及其权利和责任;

(二)管理的事项、费用、期限;

(三)选聘专业性服务机构的类型、资格条件及选聘的方式,选聘劳务人员的数量、资格条件及选聘的方式;

(四)业主支付物业费的标准和方式;

(五)自行管理的其他事项。

本条例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物业服务人的相关规定适用于自行管理的执行人或者负责人。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