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市场竞争、依法管理的原则,推动物业管理专业化、智能化、法治化、绿色化发展。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