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九十三条有效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取得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摊贩备案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九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