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章 公路规划第六条有效规划建设铁路、管线等各类设施涉及跨越、穿越或者与规划公路并行的,应当征得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涉及的规划公路属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的,应当征得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