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