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四章 社会监督第四十八条有效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媒体开展商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的商品以及有合法标识的商品,增强消费者商品安全意识和防假辨假能力。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