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一节 日常监管第十六条有效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网站的监管,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网店。运用网络交易方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发生违法行为的网站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或者销售者所在地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