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评估机制。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