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