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年度财政预算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必须坚决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要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报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地方法规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