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改善人居环境,预防和控制疾病,保障公众身心健康,推进健康长沙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