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四十四条已修改本市构建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统一税费申报平台,推动相关税费合并申报及缴纳。相关部门应当精简税费办理资料和流程,减少纳税次数和税费办理时间,提升电子税务局和智慧办税服务场所的服务能力,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完善税费争议解决机制。本市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开展宣传辅导,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