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第七章 体育组织第四十条有效市体育部门应当会同市民政等部门完善本市体育组织的相关标准、运行规范,健全体育组织综合评价机制,促进体育组织规范发展。体育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扶持、保障体育组织发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