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编制城市设计应当发掘城市历史人文特色,梳理城市与自然的关系,体现城市品牌相应要素,明确城市总体空间景观结构,对城市天际线、城市色彩、城市水系、建筑风格、街道界面、公共艺术、景观照明等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