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国际花园城市促进条例/第七章 创新发展第四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持续投入资金,加大服务供给,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城市更新,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鼓励、支持海绵城市、儿童友好城市、无障碍城市、无废城市等城市建设工作。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5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